重庆宏黎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市开州区发酵肉制品及猪牛羊肉精深加工产业化
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将重庆宏黎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市开州区发酵肉制品及猪牛羊肉精深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单位:重庆宏黎食品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29436m2
主要建设内容:一期工程主要建设肉牛屠宰加工车间、生猪屠宰加工车间、综合办公楼及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设计年屠宰生猪15.1万头、肉牛1.0万头;二期工程主要实施发酵肉制品精深加工厂房和肉制品精深加工生产线,年加工规模为3万吨。二期项目的实施时间及规模另行确定,且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实施前需另行报批相关环保手续。
项目投资:总投资11000万元,环保投资25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7%。
劳动定员:项目定员30人,设有食堂宿舍。
工作制度:屠宰线每日1班,8h/班,全年工作360天。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和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核实工程污染物种类,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量。结合区域规划,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方面开展工作。根据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提出防治和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措施,论证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使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和重庆市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要求,并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反馈于工程建设和管理中,以便建设方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针对工程特点,本次评价主要产生的废水、废气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噪声、固体废物暂存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格栅→隔油沉砂→调节→絮凝→气浮→ABR→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处理达《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赵家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至普里河。
废气:本项目废气为臭气、食堂油烟。生猪屠宰车间产生的氨和硫化氢经“生物除臭塔”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肉牛屠宰车间产生的氨和硫化氢经“生物除臭塔”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和硫化氢经“生物除臭塔”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在落实好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之后,根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本项目运营后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的影响。
地下水:项目设置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以及简单防渗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污水处理站及污水沟渠、事故池、车辆消毒池、车辆洗车区设为重点防渗区,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10-7cm/s 防渗措施进行防渗。生猪屠宰车间、肉牛屠宰车间、一般工业固废间、消防水池设为一般防渗区,其地面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 防渗措施进行防渗;办公楼、厂区道路等其他区域设为简单防渗区,仅需硬化处理即可。
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病死猪、不宜食用动物组织、粪便、肠胃内容物、碎肉及碎骨、废弃包装材料、废填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其中病死猪、不宜食用动物组织、碎肉及碎骨收集后及时外委有资质无害化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粪便、肠胃内容物密闭桶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每天屠宰结束后全部清运出车间,交付合法有处理资质的农业种植公司综合利用生产作农肥;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除臭系统产生的废填料由厂家直接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内暂存;压滤脱水的污泥袋装密闭收集,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检疫废物、废润滑油、含油棉纱手套,各类危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贮存点的设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餐厨垃圾经桶装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给市政环卫人员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重庆宏黎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市开州区发酵肉制品及猪牛羊肉精深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污染物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通过治理有大幅削减,在采取和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程度能得到减轻,区域环境功能不会发生改变,预测表明对评价区的水、气、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并请注明重庆宏黎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市开州区发酵肉制品及猪牛羊肉精深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公众意见(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重庆宏黎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电话:18996580666
邮箱:1659768443@qq.com
地址: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C2-01/01A号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重庆泓泰和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詹工 电话:13896611610
邮箱:1750426975@qq.com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中渝都会首站3栋3006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查询意见稿全文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seQRT3ZXcWbYdZ4vzRHFg?pwd=8eg8
提取码: 8eg8
查询纸质报告书:重庆市渝北区中渝都会首站3栋3006
查阅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即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6日。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征求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区域内的公众是本次调查的重点,同时,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都可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